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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中江县第一届山地自行车障碍越野挑战赛
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
中江县体育总会
中江县回龙镇社会活动体育指导站
二、承办单位:
四川吉祥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中江县凯江镇洋马自行车经营部
三、比赛时间地点:
(一)2014年9月7日在中江县回龙河坝举行(天然赛道,赛道总长3.8公里有,天然障碍物)
四、参赛单位:
四川省范围内所有自行车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。
五、参赛办法:
(一)男女运动员年龄需在18至54周岁(1996年1月1日以前至1960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(二)凡省级专业对运动员退役不满2周年者和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、国际自行车联盟职业队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。
(三)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,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,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责任自负。
(四)参赛运动员当天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由组委会购买。
(五)2014年9月7日比赛,设男子青年组、18至54岁、男子大师组40至54岁、女子青年组18至54岁、女子大师组40至54岁。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5日。
六、报名及报到:
(一)报名时需交体检健康证明(县级以上医疗机构),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、无证明者不予报名。赛事期间出现的伤病和意外事故,均由本人承担,大会概不负责,报名费50元(含水、饼干、午餐盒饭、晚餐特色土鸡。仅限参赛本人
(二)参赛运动员于9月7日上午8点30前到赛点报到。
(三)联系人:中江县体育总会
中江县回龙镇社会活动体育指导站
四川吉祥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中江县凯江镇洋马自行车经营部
七、竟赛规则:
(一)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(二)比赛运动员参赛自行车自备,车轮1.95毫米,有齿。
(三)参赛运动员和车辆必须佩戴(配装)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,牌。
(四)参赛自行车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(如:车锁、车筐、车梯、后货架等),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级助动装置:不得使用玻璃器皿。
(五)出发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必须带好头盔、正确佩戴号码布、和固定车牌号的自行车,到起点检录处签到,接收检录,否则不予参赛。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,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。
(六)在比赛中,如出现违规行为和危险骑行动作,裁判委员会将视情况,按最新自行车规定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。
(七)为保证安全,裁判员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,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措施。
(八)关门时间:考虑到比赛进程和运动员的健康因素,对明显落后运动员,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。
(九)各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有弃权、罢赛等违反大会纪律的行为,取消其比赛资格。
(十)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,请查阅《运动员参赛须知》
(十一)条件限制、大会无法提供赛前和途中维修服务。
八、名次录取及奖励:
(一)男、女青年组:第一名奖励现金、2000元、第二名、1500元、第三名、1000元、第四名、500元、第五名、300元、第六名至第十名、200元、第十一名至第十五名150元、第十六名至第二十名、100元。
(二)男、女大师组:第一名、1500元、第二名、1000元、第三名、600元、第四名至第十名、300元、第十名至第十五名、100元。
《并颁发荣誉证书》所有参赛人员均有精美礼品一份。
九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:
裁判长、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大赛组委会选派。
十、抗议与申诉:
申诉、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,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,并交申诉费500元。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,不得再次申诉。胜诉申诉费返还,败诉申诉费不退。
十一、其他:
(一)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。
(二)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组委会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请文体局提供文体局免费提供广场做活动宣传且协调公安、卫生等相关部门。
中江县体育总会
中江县回龙镇社会活动体育指导站
四川吉祥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中江县凯江镇洋马自行车经营部
9月7日活动流程
早上:8:00 参赛人员报到(并签免责声明书体育馆广场)
9:00 开幕式
9:30 从体育馆广场到比赛场地(回龙河坝)
中午:10:00 预赛(男子大师组)
10:30 预赛(女子大师组)
11:00 预赛(女子精英组)
11:30 预赛(男子精英组)
12:30 午餐
下午:13:30 决赛
13:30——18:00 自由活动
18:00 晚餐(体育馆广场)
18:30 文艺演出(体育馆广场)
19:00 穿插颁奖仪式
21:30 活动结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