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

-  路标自行车·户外论坛  (http://www.ex-tre.com/bbs2008/index.asp)
--  骑游线路及最新活动  (http://www.ex-tre.com/bbs2008/list.asp?boardid=3)
----  孟当家:我们俱乐部是"自傲,无风度,且没有礼貌"的吗?  (http://www.ex-tre.com/bbs2008/dispbbs.asp?boardid=3&id=1212)

--  作者:虎62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9-20 15:49:29
--  孟当家:我们俱乐部是"自傲,无风度,且没有礼貌"的吗?

孟当家的:

虎62在闲暇之余要到别的论坛走走\\看看.那天看到一个论坛上有朋友说路标俱乐部是:"自傲,无风度,且没有礼貌"的.我伤心!

不会吧?我的感觉我们俱乐部是友好\\和善的啊!怎么别人会这样说呢?

也许有的事情一不注意,或者有的朋友不小心得罪了别人吧.不管怎样,请孟当家和老大们自查\\自查,有则改之\\无则加免哈!

我虽然不能够代表俱乐部,但我还是向那位朋友表示了歉意.有点篡权的嫌疑.请原谅哈!


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:
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

--  作者:虎62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9-20 20:59:24
--  

不好意思,我不想因为我的一篇帖子造成大家的不愉快。其实我是俱乐部是新人,本不了解情况,更不该说三道四的,象个“多嘴妇”一样。

只是我觉得既然身在俱乐部,就应该去关心和爱护她,去维护俱乐部的荣誉。消除负面影响。

思来想去,我不应该将这事发在网上,罪过!

我后来在网上和那位朋友交流了一下,好象是一会一节的什么事情引起的吧。


--  作者:FOX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9-20 21:51:39
--  
以下是引用虎62在2006-9-20 20:59:24的发言:

不好意思,我不想因为我的一篇帖子造成大家的不愉快。其实我是俱乐部是新人,本不了解情况,更不该说三道四的,象个“多嘴妇”一样。

只是我觉得既然身在俱乐部,就应该去关心和爱护她,去维护俱乐部的荣誉。消除负面影响。

思来想去,我不应该将这事发在网上,罪过!

我后来在网上和那位朋友交流了一下,好象是一会一节的什么事情引起的吧。

关于一会一节,我们是尽力而为了的。有关具体事可以看看这个帖:

然而今天(4月8号)发生的事,令我们非常气愤,他们有的人无视我们不存在,无视我们价值取向,我们就是他们的工具,非要在我们车和人插上“xx一日游”等非常可笑的旗子,否则不能参加演出!我们认为他们这种做法是对我们最大的不尊重!甚至是一种侮辱!而对我们提出的方案和要求却听不进!

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,我把我们的意见有义务公布在这里:

尊敬的喻海燕女士:
您好,我是绵阳路标户外自行车俱乐部的总领队孟兵。
今天上午与您尊敬的助手陈女士通电,她要求我们在自行车上插挂“XXX”旗帜。我和我们俱乐部的所有成员就此事向你商谈一下,我们的意见如下:
1、 首先,我们是在尊重您的情况下才参加此次活动的。
2、 您所尊敬的助手陈女士就有些事情说我们做得非常过分,我让她说三个我们过分的理由,但是她一个也没说出来!最后,她很直接地对我说:“不同意此事,就不要来了,不参加演出了。”她这种行为是对我们所做的一切毫不在意,是对我们车友最大的不尊重。
而在现场若干多的表演中,只有我们获的观众主动给予的掌声就足以证明我们所做的一切。
3、 我们的团队和自行车运动本身就是最好的道具和形象,是宣传绵阳旅游、休闲最贴近的方式。我们认为不再需要任何所谓为“政治任务”附加的道具。
4、 我们俱乐部是经过多年发展而来、战绩辉煌的团队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所在,不是工具。插旗帜我们都反对!
5、 如果非要在上按你们的要求来办,请按每辆车500元人民币考虑。这是一个商业行为。
6、 如果按您尊敬的陈女士所说不插旗帜就不要演出的话,我们前期所有的工作请妥善解决。
以上就是我们的意见,请在今天给予我们答复。最后还是非常谢谢您本人对我们的关注(见2006/4/6《绵阳广播电视报》)
绵阳路标自行车户外运动俱乐部 孟兵

但是“首长意志”并不能左右我们原则。他们如要求某人这样做,但我也可以拒绝!


--  作者:FOX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9-20 22:05:01
--  
这里更全面些http://www.ex-tre.com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3&ID=245&page=13
--  作者:FOX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9-20 23:20:03
--  

在(4月8号)发生的事,到底是什么事哩?那就是他们人模人样的人向我们这些人样的人说:

他们表现地非常有风度,一面吐着仙气,向我们做思想工作:要这样,要那样,就是不能那那样。

 否则你们就走人!

他们表现地非常谦虚,但是我们任何建议和意见他听都懒得听。

 否则你们就走人!

他们也非常非常懂礼貌:对不起,这事没有商量余地,这事我说了算!xxx说的不算数!

 否则你们就走人!

我们想反正舞台又不是山地自行车的天地,我这个非常野蛮而自然的家伙怎能与这些有风度,有学问,有礼节的东西一起登上大雅之堂哦,本来我都够瓜的了,怎能还要“傻”呢。要不真的疯了,那就麻烦了!

我们唯一的办法当然只有走人。

人家都不要我们了,我们留下干啥,留着不走,那不是脸皮厚吗,无风度嘛!那更得走人。本来连“对不起”都不想说!就只想走人,

哎!最后还是落个无礼貌。看样子走的时候该和人家握握手,还要念念有词:这次实在对不起,希望下次合作愉快.......

或者,难道要我们打他一顿,吐一地口水和狂言,再喝他几瓶高级货,比他还HI到最高......不然根本对不起这:自傲,无风度,却无礼貌,这如此伟大的名声?

然而我们并没有这样做,只有拒绝离开是最好的结果!

最后:我要声明,不管是以后还是现在,对我们俱乐部恶意中伤的人和事,我将保留法律付与我的权利!

[此贴子已经被mb15666于2006-9-21 0:28:49编辑过]

--  作者:七海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9-21 7:40:46
--  

支持俱乐部,鄙视xxxx。最烦那一套文质彬彬的商务礼仪下面目狰狞的商业目的!

[此贴子已经被mb15666于2006-9-24 9:56:14编辑过]

--  作者:天边王琏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9-23 23:08:00
--  

虎弟,你说的那位骑友,她指的不是上述事件,我已经询问过。


--  作者:坏坏兔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9-24 14:09:51
--  

“最烦那一套文质彬彬的商务礼仪下面目狰狞的商业目的!”

严重支持这种观点哈!

喜欢到路标,闹中取静的一个好地方,一个熟悉的亲近的没有陌生感的地方。 没有什么刻意的打招呼,也没有讨好的言语和扰人的推销,即使没在这里消费什么,也不会有内疚感,这里就是朋友聚会的场所,休闲静心锻炼身体分享感悟生活的好地方!

俱乐部,难得的一块净土哈!


--  作者:FOX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9-24 15:22:35
--  
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。
--  作者:燕叮当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9-24 16:37:16
--  
我们俱乐部是个温暖的大家庭啊,怎么会有人这样说呢~~~~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